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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桌面云系统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桌面云系统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FX2026-115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桌面云系统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43377.90元。
最高限价(如有):¥243377.9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桌面云系统终端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桌面云系统终端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内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0日至2026 年06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登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携带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如通过邮件网上登记的,请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88702591,邮箱:3407505367@qq.com),经核对登记资料后通过邮件发送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进行支付。
注: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33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57-8866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225号1003房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8188702591
发布人: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0日
电话:020-83634175 传真:020-83634175 邮箱:gdfx20002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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